韩国农业部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从6月1日起输往韩国的货物,所有种类未加工木质包装,如木托盘、木板箱、垫木和木质填塞块等,必须依照国际标准ispm no.15规定进行热处理或mb熏蒸。并在每件木质包装上加施ippc(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标识。对不按要求处理的木质包装将作拒绝入境、销毁或连同货物一并退货等处理。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对来自日本、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葡萄牙的针叶木木质包装,只认可热处理方式(要求木材中心温度至少56℃持续30分钟),而不能采用熏蒸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有关进出口企业尤其是设备、五金工具等使用木质包装较多的出口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韩国对货物使用针叶木木质包装的特殊要求,以保证货物顺利出口。同时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局交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检验检疫动态,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