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的检验人员在对一批出口到韩国、货值25万元人民币的钳子进行法定检验时,发现其木托盘没有检疫除害处理标识。检验人员询问企业木托盘有没有经过检疫除害处理,企业回答说发到韩国的货物,一直以来报检时只报纸箱包装,木质包装铺垫材料历来不作申报,也不用做检疫除害处理。该局检验人员立即向企业宣传韩国自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提醒企业及时到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标识加施企业,对木托盘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这样既保证了货物按时出运,又避免了货物到达韩国港口后由于对木质包装未做检疫除害处理而带来的难题。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热情、优质的服务态度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韩国农业部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从6月1日起输往韩国的货物,所有种类未加工木质包装,如木托盘、木板箱、垫木和木质填塞块等,必须依照国际标准ispm no.15规定进行热处理或mb熏蒸。并在每件木质包装上加施ippc(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标识。对不按要求处理的木质包装将作拒绝入境、销毁或连同货物一并退货等处理。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对来自日本、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葡萄牙的针叶木木质包装,只认可热处理方式(要求木材中心温度至少56℃持续30分钟),而不能采用熏蒸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有关进出口企业尤其是设备、五金工具等使用木质包装较多的出口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韩国对货物使用针叶木木质包装的特殊要求,以保证货物顺利出口。同时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局交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检验检疫动态,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