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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一家企业,因企业经营转型,原先用于生产的厂房将要空余出来了,于是准备将空出来的厂房对外出租,与承租方已洽谈协商好,租金每年480万元,负责此项业务的人员草拟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老总就安排人员将此份租赁合同,提交给我们审查,为企业把把关。我们在收到这份房屋租赁合同后,与企业老总联系,表明在不影响企业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我们安排专程前往公司对此租赁业务做个交流了解,以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意见,达到不仅为企业规避风险而且为企业增加收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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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与企业负责房屋租赁业务的人员交流后得知,厂房出租给一家快递公司,主要是用于仓储周转快件包裹存放。我们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对合同条款法律上风险给予建议,关键对此业务的税收方面提供了具体分析,譬如,如果是将房屋出租给快递公司,那么出租方将需要承担租金的12%的房产税,那么每年得缴纳57.6万元房产税,如何合法规避这笔应缴税款呢?我们根据承租方的租房用途再结合税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建议企业可以与快递公司以仓储合同或货物保管合同形式达成此项业务,收取仓储费或保管费,这样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规避了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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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这次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对我们律师审查合同的价值,不仅仅给予认可,之前以为律师审查合同就是那么看看的简单,避税都是会计在做账上“下功夫”,尽管有风险。而且现在给予与之前完全不同的认识,认为支付给我们的报酬是物有所值,觉得我们审查合同,不单单是为企业降低规避法律风险,而且在法税同步审查时,给企业带来了巨大收益,因而自那以后,要求他们企业的采购、销售所有的业务在草拟、签订合同前,务必要与我们进行深入交流,请我们提供相关建议。